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令第388号《浙江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(2021年修正)》有关规定要求,现对嵊新污水处理厂二期7.5万吨/天提标(准地表Ⅳ)改造工程环境影响评价公示,公示内容详见附件。
嵊新污水处理厂二期7.5万吨天提标(准地表IV)改造工程环境影响评价公示(1).doc
嵊州市乐天使污水深度处理有限公司
2024年11月20日